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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其防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1、大案要案增多

  表现在:一是涉案毒品的数量大。不论是涉及种植、生产毒品原植物还是贩卖毒品等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的数量越来越大。2002年,在开县北部山区关面乡,一举查获数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山民们利用荒山或自留地,公开种植罂粟。有的家庭连粮食也不种,全家靠种植罂粟生活。如:被告人黄某某,61岁,开县关面乡姚程村人。其丈夫身体有病,儿女均外出务工,全家靠黄一个劳动力生活。随着黄某某的年老,日子越过越穷。2001年黄见同村的其他户在种植罂粟,又见一些种植户因此脱贫,便买来罂粟种籽,将自家的自留地全种上罂粟。案发后,经查,黄某某种植罂粟达33400余株。黄某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截止目前,我县查获的贩卖毒品案件,涉毒数量上100克的案件有3件。

  2、伙犯罪案件增多

  从目前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毒品犯罪已逐渐从单个的犯罪行为发展到团伙、有组织的犯罪行为。随着禁毒工作的加大和深入,单个人实施的毒品犯罪因其毒源、销路的困难越来越大,犯罪分子自然而然的走到一块,由最初的松散型犯罪团伙逐渐发展成组织、纪律严明的犯罪团伙。“牵一发而动全身”,抓获一个被告人,顺藤摸瓜往往能查清一个地区或一个团伙的犯罪行为。有如传销的形式,毒品犯罪的“上线”、“下线”明确。但基本上是单线联系,犯罪分子也愈来愈狡猾,大多数都是使用假名,多数只有一个绰号。而且犯罪分子“大串连”,甲到乙地作案后即逃离,乙到丙地犯罪后马上转移,即使公安机关抓到其中一人后,对涉案的其他人的追捕也很难成功。也易出现毒品来源、去向不清的局面,给缉毒工作的有效、深入的开展带来困难。如:被告人伍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伍供述自己在10年前因染上毒品后,走上贩毒的路。先是从一个叫“罗寡子”的毒贩手中拿毒品,后因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强,“罗寡子”被捕,毒品来源被掐断,经另一毒贩的介绍,伍某某答应了该团伙的条件,成为每月拿“固定工资”并享有一定数量毒品的成员。伍某某归案后,对其他涉案人员的抓捕,至今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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