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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犯罪的量刑事实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1-29

盗窃犯罪的量刑事实

  关于盗窃犯罪的量刑事实,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是否具有酌定情节等。

  1、盗窃犯罪的从重情节包括: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盗窃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4)盗窃金融机构的。(5)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6)累犯。(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9)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10)多次入户盗窃的。(11)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盗窃犯罪案件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情节包括:

  (1)初犯、偶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情节轻微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4)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5)又聋又哑的人作案的。(6)属于盗窃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7)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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