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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又一副厅长吕英明被立案侦查,受贿罪如何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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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受贿至少2000万

中新社广州4月2日电 (奚婉婷 索有为)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水利水政监察局副局长毛益勇等人涉嫌为西江流域盗采河砂团伙充当“保护伞”,同时还涉嫌利用职权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广东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言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利部门肩负着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维护水利设施的重任,对于破坏水资源和水利设施的不法行为应依法查处,但近年来广东有少数水利部门官员与不法分子勾结,通过破坏性开发的手段牟取暴利,目前已有不少官员因此而落马。

今年1月底,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中共党籍,备受外界关注。广东省检察院称,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的吕英明滥用职权,违法批准某些企业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导致西江河道被严重破坏、国家巨额的经济损失,吕英明还涉嫌收受近两千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具体受贿情况仍有待调查确认。

毛益勇等人则被指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盗采河砂,却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处,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负责现场日常监督的广东云浮市水务局副局长陈乃仲、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吴沛雄等人与不法分子勾结,放纵他们在自己的辖区非法采砂。

此外,广东肇庆市封开县水务局党委书记陈焜荣明知有人在西江河段非法采砂,不仅没有按照职责依法制止和查处,还协助犯罪分子获取西江河段采砂权,导致116万多立方米的河砂被盗采。2012年12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焜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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