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热点聚焦 > 文章正文
陕西一副局长开警车撞伤高中生续:被认定为醉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16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马新斌)13日晚,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驾驶一辆司法警车将一名17岁高中生撞伤,本报昨日对此进行了报道。目前,程某已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将程某刑事拘留,咸阳市纪委也已对其立案

查处。

昨日,记者从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查,7月13日晚11时30分,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驾驶警车,经世纪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咸阳市公路局门前时,将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高中生解某某撞伤。肇事后,程某将车辆驶出五六十米后折回事发点,协助抢救伤者,没有逃逸行为。

经医疗部门抽血检测,程某酒精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156.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随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肇事司机程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昨日,咸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领导介绍一栏,副局长程某依然在列。信息显示,程某是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分管法制援助中心;同时协助另一位党组成员分管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管法制宣传科。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纪委了解到,对于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醉酒驾驶司法警车撞伤路人一事,市纪委已经立案查处,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首席律师
    何焕明 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手 机1: 13928773272
    电 话: 020-38399366
    E-mail: 1435630199@qq.com
    Q Q: 1435630199
    地 址: 广州天河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404室
    关于我们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1-2017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何焕明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室
    执业机构: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电 话:13928773272 站长:何焕明律师 QQ:1435630199 E-mail:1435630199@qq.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