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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涉贪腐3000多万元被判刑19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31

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黄小虎因贪腐涉案3000多万元,日前被安徽淮南市中级法院认定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四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追缴非法所得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15万元。

  现年51岁的黄小虎,历任蚌埠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卷烟厂厂长、安徽军工集团董事长等职务。经淮南市检察院指控,法院审理认定:黄小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960.1万元,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205.5万元为其谋利,构成受贿罪;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450万元,构成行贿罪;与他人共谋,将国企的546.5万元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其中2002年,滁州卷烟厂为更新设备、提升卷烟生产技术和产量,拟建“十五”技改联合工房。时任厂长黄小虎违规指使下属向承包商李某提供工程信息并透露招标标底,使其以中铁十四局公司的名义中标工程。此后,黄小虎通过下属向李某索贿150万元,自己分得90万元。

  2003年,黄小虎与滁州卷烟厂企划部副部长芮航商定成立广告公司,并未经招投标和集体研究,将烟厂在安徽电视台的广告投放业务交由两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代理。此后2年间,二人截留了滁州卷烟厂本不应支出的665.1万元广告费,其中黄小虎分得414.6万元。

  2006年,黄小虎在时任蚌埠市副市长刘亚的帮助下,以其操纵的贝尔通宇(香港)公司名义,成功收购淮北市洪杨煤矿60%股权。为感谢帮助,黄小虎从2007年至2012年先后五次共送给刘亚现金450万元。

  2009年,为收购和出让山东新汶矿业集团下辖的3座煤矿股权,黄小虎找到新汶矿业集团时任董事长郎庆田请求帮助,并承诺“事后感谢”。当年底,在郎庆田的帮助下,黄小虎成功以低价收购了其中两座煤矿,并将另1座煤矿股权高价出让。2010年1月,黄小虎安排其妻到香港,向郎庆田控制的银行账户汇入1133.9万元港币的“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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