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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用备用钥匙偷走奔驰车 获刑6年7个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6

有病?用备用钥匙盗走奔驰轿车做抵押活该!三亚一公司老板偷车获刑6年7个月

  2014年6月7日下午,家住海甸岛的赵先生回家取东西,等他出来,发现自己停放在停车场内的奔驰轿车不见了。

  赵先生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奔驰车被人偷走,车上还有苹果手机等物品。随后,海口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被偷的奔驰车是赵先生2014年3月向他人购买的,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目前该车还登记在原车主刘某的名下。监控显示,从赵先生进屋到奔驰车被开出小区的时候很短。此外,奔驰车被盗的停车场遗留下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这辆凯美瑞是否嫌疑人所留?经过警方调查,这辆凯美瑞为一家租赁公司所有,被一个叫胡某雄的男子租走。

  胡某雄是否是偷车的人呢?说到这个胡某雄,奔驰车原车主刘某想到,2009年4月,自己将新买的奔驰车交给胡某雄开设的“商旅”公司使用,还曾经与这个胡某雄签订了一份分期购车合同。但后来因为胡某雄没有及时支付货款,两人在2012年2月签署了一份关于解除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协议书,刘某将该车收回。2014年3月,刘某又将这辆奔驰车转卖给了赵先生。会是胡某雄留下备份钥匙,盗走奔驰车吗?种种证据显示,胡某雄就是该案的嫌疑人,警方对其进行追逃。

  胡某雄,男,现年43岁,湖北武汉人,在三亚经营一家商旅公司。2014年8月5日14时许,胡昌雄在海南省三亚市入住宾馆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据胡某雄交代,2014年6月7日16时许,胡某雄驾驶一辆租赁来的丰田凯美瑞轿车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附近某洗车场,发现赵先生驾驶该奔驰旅行车,遂尾随至海甸六东路某小区停车场。胡某雄趁赵先生进屋取物之际,用之前留有的备用钥匙将该奔驰车连同车上苹果手机等财物一并盗走。

  经查,胡某雄在2014年8月将涉案奔驰车抵押给他人借款。破案后,警方将该车追缴,并发还给受害人赵先生。经鉴定,被盗的奔驰车价值近30万元。经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雄在本次作案时患有心境障碍(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对本次作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具有诉讼能力。

  海口美兰区法院认为,胡某雄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作案时患有心境障碍,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美兰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胡某雄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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