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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量刑故意杀人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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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一、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主体
  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
  一般主体: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特殊主体:以特殊身份为必要的行为主体。

三、主观方面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四、犯罪客体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五、客观方面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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