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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敲诈勒索罪如何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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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刑标准:
1、敲诈勒索数额≥4000元,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敲诈勒索数额≥100000元,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勒索数额≥500000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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