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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将他人裸照发布,涉嫌侮辱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20

      来源于中新网报导,晋江5月19日电(何金海庄凌龙)韦某和陈某经人介绍后,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谁知同居不到一个月,韦某竟怀疑陈某对其不忠,双方为此不断争吵。为泄愤,韦某将偷拍的女友裸照发布在网上破坏女友名誉。1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韦某因涉嫌侮辱罪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5岁的广西籍男子韦某在2012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在晋江打工的45岁江西籍女子陈某。已到不惑之年的韦某一直未曾娶妻,陈某是一名离过婚的女人,两人惺惺相惜,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我们在一起生活,韦某不时会给我一些生活费用,还会送一些礼物给我惊喜。”陈某对一开始的同居生活很满意。

  谁知,好景不长。两人同居不过一个月,一次陈某出门打麻将,韦某一时找不到陈某,竟大发雷霆,怀疑陈某在外面有其他男人,两人为此大吵了一架。那件事情之后,韦某和陈某就经常吵架,这也使得陈某对两人的感情产生了怀疑,觉得自己和韦某可能不合适。

  为了离开韦某,今年3月份,陈某独自一人到安溪打工。“我在安溪打工的时候,韦某三天两头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回晋江和他在一起。”不堪韦某的电话骚扰,陈某提出了分手。“韦某起初不答应,说他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钱。”陈某说,后来韦某要求其赔偿5000元人民币才分手。陈某答应了韦某的要求,但希望可以分五个月偿还,韦某不答应,并继续不断地电话骚扰陈某,陈某无奈,只好将韦某电话设为来电黑名单。

  没想到陈某的行为却激怒了韦某。5月15日,韦某申请了一个QQ账号,他不但将陈某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写入个人资料,而且将两人交往时拍的生活照及偷拍的陈某裸照发布在QQ空间上,肆意破坏陈某的名誉。

  过了几天,陈某在网上发现她的照片被人发布在网上后,向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出所报案。民警经侦查,于19日上午11时在晋江市梅岭街道岭山社区一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

  韦某对其因感情纠纷,将偷拍的女友裸照发布在网上破坏女友名誉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韦某还交代,他还特意在QQ上添加了几个陈某的老乡,就是想彻底破坏陈某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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